·设为首页
·加入收藏
·联系我们
详细信息 首页 > 新闻中心> 详细信息
 
 
安徽一污水处理厂长“雁过拔毛”被判刑11年
发布日期:2008-9-2 14:20:01   新闻设置:【 】 信息来源:二氧化氯专业网 浏览次数:   
  官儿不大,不给他送钱,他就不给你结算工程款。安徽省界首市污水处理厂长潘某把污水处理管道变成了捞钱的渠道。近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潘某犯受贿罪、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

  界首污水处理厂是一个重点建设项目,总投资2000多万元,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有20余家,大部分都是外地企业。

  潘某在担任界首市污水处理厂长6年间,利用手中签批拨付污水管道工程款、购买电气设备款、绿化工程款项的职权,自2001年至今年2月间,非法收受21个工程单位,57次贿赂人民币294050元及500美元。2002至2003年,以安排人员工作为由,两次收受贿赂4000元。

  2002年至今年2月,潘某与界首污水处理厂办公室主任段某共同预谋,利用工程承包单位急于追要工程款之机,以界首市污水处理厂缺少办公经费为名,7次向4家工程承包单位索要赞助费56500元,二人私分。2002年至案发前,潘某与段某共同预谋,以虚列开支、多报支出、以及其他收入不记账等方法,11次骗取公款70476元私分。

  近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潘某犯受贿罪、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、4年,合并执行11年。段某犯受贿罪、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、4年,合并执行4年6个月。

来源:法制日报

编辑:小丁

 
用户
更多评论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
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,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。
留言
相关信息

中国水处理二氧化氯专业网 版权所有
服务电话:021-62596750  邮箱:poster@clo2.net
技术支持:华夏企业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