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08-02-19 新闻来源:二氧化氯专业网 阅读:585
2007年10月,瑞丰公司擅自将国家明令淘汰、闲置近2年的落后硫酸生产线投入生产。在当地环保部门明令停产的情况下,该企业于11月24日至12月9日期间私自开工,生产过程中将1900吨含砷废水直接排入都柳江,致林盘村和群建村两地患轻度砷中毒病人13例,亚急性砷中毒病人4例。
污染事件发生后,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,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及时有效应对。环保总局立即派工作组赶赴现场,协调指导贵州、广西两省区政府部门做好跨界监测和污染防控工作,有效解决了群众饮水和中毒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