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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7-07-17 新闻来源:二氧化氯专业网 阅读:667
中广网合肥7月16日消息 (记者刘军) 安徽省卫生厅近日印发《安徽省卫生厅救灾防病预案》,今后安徽境内发生干旱、洪涝等自然灾害情况时,卫生行政部门将启动本预案,开展如食品卫生、饮水卫生、环境卫生、消毒、杀虫、灭鼠等灾后疾病防控工作,防止灾后出现疫情。
《预案》指出,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救灾防病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。灾害发生后,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、调度下,开展救灾防病工作。其中,医疗机构负责深入灾区开展现场驻点或巡回医疗救治工作,现场抢救、运送、诊断、治疗病人,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防病药品的发放和防病知识宣传工作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组织开展环境消杀灭、防病药品的发放和防病知识宣传;同时开展疫情监测、分析、预警工作,组织对灾后发生的疫情实施防控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