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规定:菜场活禽区排污水须隔离过滤
发布时间:2007-04-20
新闻来源:二氧化氯专业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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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菜场内要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、鲜冻猪肉不得着地存放”。昨日,市质量技监局发布了上海市《菜市场设备与管理规范》地方标准,并将于5月25日起施行。
该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要求、设施设备、场内布局、商品陈列、销售要求、商品准入、包装要求、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等内容,今后标准化菜场都必须符合这些标准。
设施设备: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,水产柜应供水到摊,肉柜供水到经营区,熟食经营供水到专间;设供消费者洗手的供水点;水产、冰鲜禽类、活禽经营区的污水排放设隔离过滤设备;配置统一垃圾桶(箱),并设置集中、规范的垃圾房,垃圾房必须密闭,有上下水设施,不污染周边环境等。
场内布局:鲜、活、生、熟、干、湿商品供应区应相对集中,分区销售;熟食卤品、豆制品、酱菜等直接入口的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、厕所、垃圾房的间隔大于10米等。
销售要求:鲜冻猪肉不得着地存放,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,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,每周进行一次消毒,刀具、砧板、绞肉机、容器等每天清洗消毒;豆制品在25℃以下陈列销售,分类陈列,摆放整齐;熟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,不得涂指甲油、不得佩戴戒指、手链、手镯等饰品,进入熟食室应戴白衣、白帽、白口罩,清洗、消毒双手等。
标准还规定:肉类、冻禽产品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;水产品须持有相关的合格证明;蔬菜商品应出具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或合格证;包装袋应使用无毒环保型材料,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塑料袋等。
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计划,今年本市将建100家标准化菜场,2006年完成400家,到2007年全面完成菜场标准化建设。
摘自2005年5月24日《青年报》A08版